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原则,快速高效地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件是指全院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第二章 危险源分析
第四条 危险目标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结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确定危险目标。
第五条 危险源分析
学院涉及的危险源包含化学反应及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及高温、高压、高转速等设备和仪器仪表、起重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含气瓶)等,其中,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具有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第六条 危险风险分析
学院大楼拥有三栋实验大楼,面积约1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学、化工和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实验课、毕业论文等工作。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多,实验室触电也较为常见。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有毒的化学药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第三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
(6)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7)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学校保卫处,3235110。
第四章 应急流程
第八条 报告流程
学院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根据《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事件等级,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类型与现场情况。
第九条 响应流程
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实验室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条 基本任务
(一)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三)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 处置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A.切断电源开关;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十二条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第十三条 师生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第十四条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 学院及各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应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善后处理
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等。
第十七条 调查评估
事件平息后,相关人员应配合政府部门或学校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的调查评估工作。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第十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件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件情况,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火灾)应急预案(化院实〔2021〕2号)废止。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学校有关文件、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1.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2.广西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