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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2021-07-23 17:03 阅读: 编辑:化学化工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原则,快速高效地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件是指全院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第二章 危险源分析


第四条 危险目标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结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确定危险目标。

第五条 危险源分析

学院涉及的危险源包含化学反应及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及高温、高压、高转速等设备和仪器仪表、起重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含气瓶)等,其中,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具有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第六条 危险风险分析

学院大楼拥有三栋实验大楼,面积约1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学、化工和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实验课、毕业论文等工作。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多,实验室触电也较为常见。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有毒的化学药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第三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

(6)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7)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学校保卫处,3235110。


第四章 应急流程

第八条 报告流程

学院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根据《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判定事件等级,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类型与现场情况。

第九条 响应流程

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实验室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条 基本任务

(一)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三)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 处置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A.切断电源开关;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十二条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第十三条 师生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第十四条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 学院及各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应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善后处理

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等。

第十七条 调查评估

事件平息后,相关人员应配合政府部门或学校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的调查评估工作。


第八章 责任追究


十八条 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第十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件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件情况,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火灾)应急预案(化院实20212号)废止。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学校有关文件、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1.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2.广西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1


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2


广西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第一章 事件分类


第一条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件


第二章 应急处置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工作人员应封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学院(单位)主管领导、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由学校职能部门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必要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处置措施

在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容器破裂、洒漏等事件,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外漏时,须采取简单、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

(一)疏散与隔离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应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若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应立即切断事件区电源、严禁烟火、设置警戒线,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二)泄漏源控制与处理

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关闭阀门、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注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1.围堤堵截。液体化学品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须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可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稀释其浓度。

3.收容(集)。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余少量物料。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处置措施

化学品急性中毒事件多因意外事件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争分夺秒及时抢救。现场抢救时注意遵循如下原则。

(一)做好救护者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时,毒物多由呼吸道和皮肤侵入体内,因此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穿戴好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服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用品和应急器具。

(二)尽快切断毒物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措施(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切断毒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排毒或开启门、窗等,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尽快转移病人

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病人呼吸通畅;脱去污染衣服,并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和毛发,注意保暖,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四)现场施救

针对不同的中毒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摩术;对眼部溅入毒物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五)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对于毒物经口引起的急性中毒,若毒物无腐蚀性,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对于某些毒物亦可使其变为不溶性物质以防止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氨、铬酸盐、铜盐、汞盐、羧酸类、醛类、脂类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牛奶、生鸡蛋等缓解剂。烷烃、苯、石油醚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一汤匙液体石蜡和一杯含硫酸镁或硫酸钠的水。一氧化碳中毒者应立即吸入氧气,以缓解机体缺氧并促进毒物排出。

(六)送医院治疗

经过初步急救,应速送医院继续治疗。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件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旦起火,很有可能引发爆炸,危险性、破坏性极大,因此,在保证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灭火扑救方法列举如下。

(一)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小面积(一般50ml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二)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引发的火灾,应穿专用防护服。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如果浓硫酸量很大,应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三)扑救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可用水或泡沫扑救,但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黄磷等。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遇黄磷火灾时,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用泥土、砂袋等筑堤拦截黄磷熔融液体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夹入贮水容器中。

(四)扑救易燃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过程中应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同时用水喷射盛装易燃气体的容器,降低容器温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泄漏源,并开窗保持通风。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五)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以及三乙基铝(液态)等应远离水源、热源,并存放于固定在墙体上的铁柜中。当实验场所内存在一定数量的遇湿易燃物品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

(六)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可能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阻止再次爆炸的发生。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它事件请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