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具体办法参照《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完善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的工作机制,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办学水平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立亚
副组长:潘远凤
成 员:江俊 许雪棠 李丽敏 郑礼婷
秘 书:杨红
(二)学院推免专家答辩小组
组长:胡华宇(化工系) 庞起(化学系) 朱园勤(应化系)
成员:李志霞 邹昀 魏光涛 苏通明
王益林 王凡 周艳玲 何会兵
张敏 苏静 刘陆智 贺海翔
学院推免监督小组
刘丽 明明
二、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要点
2025年广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突出以下几个要点: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若其就读专业教学培养计划中并未明确公共艺术类课程具体修读要求的(包括课程学分要求、修读时间要求),可用非自然科学类课程替代公共艺术类课程。
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指学生就读期间按教学培养计划所修(含教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初修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统计的时间范围为入学至毕业学年之前,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不计入(针对部分专业教学培养计划中通识选修模块只要求8个学分,而具体开课情况导致学生成绩单出现8.5学分的问题,统一按8.5学分计入处理,超出计划要求的学分需做无效处理;针对学生专业选修课学分超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要求的学分需做无效处理(英语专选除外))。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综合表现加分。学院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免试研究生的推荐条件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德”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生遴选;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智”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成绩条件如下:
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所修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至毕业学年之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均合格,初修正考成绩加权平均分名列本专业前30%;学生教学培养计划以外的课程不计入加权平均分统计。
2外语基础良好。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译的外语水平,
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推荐入围条件下进行择优。
(四)“体”
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下简称体测)达到本科毕业生标准(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的学生除外)。
(五)“美”
具备正确的审美观、健康的审美情趣、一定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人生态度,拥有感受美、鉴赏美、想象美、创造美的能力。
(六)“劳”
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与劳动,对劳动有端正的态度,且劳动课程成绩合格。
未达到上述(一)至(六)项条件者不得参加推免生遴选。
(七)完成服役的退役复学人员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可在综合表现模块获得0.6分的加分。
(八)针对创培班择优遴选推免生政策
1.创培班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原则上在四年级上学期进行,名额可按初始班学生人数的30%比例单列。推免条件同上,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因各种原因退出创培班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2.特别优秀的创培班学生可于三年级申请获得推免生资格。指标由学校单独下达,不超过创培班总人数的5%。
在推免生工作启动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经君武学堂领导小组审定,可申请获得推免生资格:
(1)完成创培班所有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
(2)发表2篇(含2篇)以上高水平论文,原则上需为第一作者或在研究中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学生;
(3)在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排名第1)的;
(4)其他经君武学堂领导小组认定特别突出的。
四、综合测评及综合排名
对加权平均成绩符合入围成绩条件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综合测评,计算综合排名分数并按学生所就读专业(方向)进行推荐的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总分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由学生的“德”“智”“体”“美”“劳”五个模块得分和综合表现模块加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总分=“德”×10% +“智”×60% +“体”×10% +“美”×10% +“劳”×10% + 综合表现加分
(一)“德”模块,满分为100.00。学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的,计100.00分。
(二)“智”模块,满分为100.00。分数即学生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指学生就读期间按教学培养计划所修(含教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初修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统计的时间范围为入学至毕业学年之前,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不计入(针对部分专业教学培养计划中通识选修模块只要求8个学分,而具体开课情况导致学生成绩单出现8.5学分的问题,统一按8.5学分计入处理,超出计划要求的学分需做无效处理;针对学生专业选修课学分超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要求的学分需做无效处理(英语专选除外))。计算分值时原则上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排名时如遇学生同分,则可计多位小数),具体由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核算。
(三)“体”模块,满分为100.00。学生体测(成绩以体育学院提供为准)达到本科毕业生标准的计100.00分,否则计0分。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的学生,由体育学院开具相应免测证明后,该模块计满分100.00。
(四)“美”模块,满分为100.00。学生获得2个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计100.00;学生只获得1个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计50.00;学生未获得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计0分。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若其就读专业教学培养计划中并未明确公共艺术类课程具体修读要求的(包括课程学分要求、修读时间要求),可用非自然科学类课程替代公共艺术类课程。
(五)“劳”模块,满分为100.00。劳动课课程合格的计100.00,否则计0分。
(六)综合表现模块:学生在科研、竞赛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获相应综合表现加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时,原则上只取一项。计算办法参照“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分数计算细则(见附件)”。
五、名额分配(化学化工学院41+4人 其中创培班14人,其他三个专业27+4人)
此次推免生工作中,推荐名额中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设留校名额。根据学校分给我院的指标名额,按学生数比例分配到各个专业,各专业分配的名额按成绩排名推荐。(该统计中总人数不包括留级生)。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 |
总人数 |
名额(人) |
化学化工创培班 |
42 |
14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21 |
20 |
应用化学 |
62 |
6 |
化学 |
60 |
5 |
六、推荐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时间:2024年 9月13日至2024年 9月14日
符合条件并愿意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人填写《广西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院教务办,同时提供相应的申请佐证材料(特别是申请综合表现加分的证明材料)。班主任审查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和材料,并写推荐理由, 9月14日下午18:00前向学院教务办报送申请表。
(二)教学办出具成绩表
学院教学办出具成绩单,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成绩( 9月10日),审核学生课程成绩并核算正考成绩加权平均分,确保成绩数据准确并按专业统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三)审核、确认学生综合表现加分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
学院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在 9月18日上午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四)学院进行推免生遴选
时间:2024年 9 月18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推免生资格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加权平均成绩、在校表现、加分情况、综合排名总分,以及学生出示的申请佐证材料等进行逐一复审,填写审核意见,并对成绩排名情况进行确认。
2024年 9月18日下午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按照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的要求和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学院正式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比例由推荐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同时对学院正式推荐名单和学院候补推荐名单进行排序,公布本学院推免结果和《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进行公示(含候补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学生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书面提出异议,由学院按规定处理。
(五)体检安排
学院提名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按学校文件规定时间到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医院推荐武警医院),体检单不需上交,如发现异常请及时上报。
(六)其他工作
1、学院将经公示的拟推荐和拟候补推荐的排序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的《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1份,及每位推免生的《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校期间学习的成绩单等报送教务处,除体检表之外均需要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2、教务处汇总整理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025届推免生,第二次公示拟上报名单,将正式推荐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3、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的学生,即获得推免生资格。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选报接收单位(建议其中一个志愿填报本校)、查阅参加复试与接收阶段相关信息。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被其他院校录取却又没有报填过广西大学相关专业的,视同于放弃,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它事宜按《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办理。(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