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化院教〔2024〕4号
关于印发《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11日
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工作,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推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为做好我院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分流专业
2022年按大类招生专业:2022级化学类
二、具体分流程序与要求
(一)学院组织、准备
1.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精神,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明确专业设置、分流模式、分流依据、专业分流办法、分流时间、公示方式和申诉受理渠道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由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立亚
成 员:潘远凤 许雪棠 庞起 朱园勤
秘书:杨红
2.学院于3月19日下午3:00组织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PPT宣讲,引导、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二)学生申请
让学生充分了解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和工作方案,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与咨询,正式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大类分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志愿,原则上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实行专业分流,必要时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学院根据专业的教学及实验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设定上限(化学专业和应用化学专业上限均设定为70人),学生选择较少不足25人的专业,原则上当年停开、来年停招,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申报志愿再分流到其它专业。
(三)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信息公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期间咨询学院教学办老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四)学院汇总编班
学院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编班。分流后的学生基本信息、重新编班数据,由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时,学生所在专业、班级的编号需要调整,学号不变,其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专业、班级编号由教务处设定。
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印发
校对:潘远凤 录入:明明 排版:明明(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