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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24-03-20 11:13 阅读: 编辑:化学化工学院


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广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达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分数线。

三、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该专项计划外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网络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需提供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1.居民身份(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业绩能力评定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首页等)。

7.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材料。

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排版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文件名不包含+)。

复试考生的报到、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安排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复试QQ群通知或学院网站公告。

五、复试差额及入围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网络面试(复试平台及环境的要求见附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复试从以下方面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三项内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满分20分。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包含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问答基础知识:结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笔试科目,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程度,3~5题问答;专业素质:主要考查考生专业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从10~20个题目中抽取若干题进行问答。满分40分。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力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满分30分;综合素质评定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奖励、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为考查依据,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① 大学英语四级加4分;

② 过大学英语六级加6分(不与四级累计加分,取高者);

③ 获校级(地市级)优秀奖项加1分,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加2分,(此项累计最高为2分);

④ 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第二、三作者每篇加0.5分,必须是公开发表。(此项累计最高为2分)。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标准分=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八、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1.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数量及科目分值,依据下列公式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

化学070300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200分)/2;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350分)/3.5;

化学工程085602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350分)/3.5。

2.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Í50%。

考生的综合排名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九、排名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各招生专业/领域分批开展复试,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每一批次复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经过优先录取而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标准分<60)、体检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通知与确认

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学院在8:00-20: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未能联系上考生,可视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处理。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十、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注销其学籍。

十一、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做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三)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2834。

                   电子邮箱hyyjsb@qq.com

                   监督电话:0771-3232009




附录

复试平台及环境的要求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复试,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备用方案为腾讯会议。

学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该考生的复试。

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禁止戴帽子、围巾、口罩、耳机,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位于考生后方2米,与显示器正面成45度,静音,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后续复试时间可予补足;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复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复试试题为考试机密,复试过程严禁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